亘一化学试剂包装设计公司、化学试剂标签设计公司推荐学习《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试剂包装设计、化学试剂标签设计要遵循《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化学试剂包装设计公司以完善的合规合法的化学试剂标签设计指导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尽到专业化学试剂包装设计公司的本职责任,借助化学试剂包装设计服务好化学制剂生产企业和化学试剂使用者。为做好化学试剂包装标签设计服务,亘一化学品包装设计公司团队深入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特别摘取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部分,供化学品包装设计公司专业团队参考学习。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
4 标签
4.1 标签要素
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4.2内容
4.2.1 化学品标识
用中文和英文分别标明化学品的化学名称或通用名称。
名称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上方。
名称应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的名称一致。
对混合物应标出对其危险性分类有贡献的主要组分的化学名称或通用名、浓度或浓度范围。
当需要标出的组分较多时,组分个数以不超过 5个为宜。
对于属于商业机密的成分可以不标明,但应列出其危险性。
4.2.2 象形图
采用GB 20576~GB20599GB 20601~GB 20602 规定的象形图
4.2.3 信号词
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两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信号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根据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选择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信号词。
4.2.4 危险性说明
简要概述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居信号词下方。
根据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选择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说明。
4.2.5 防范说明
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该部分应包括安全预防措施、意外情况(如泄漏、人员接触或火灾等)的处理、安全储存措施及废弃处置等内容。防范说明详见附录 C。
4.2.6 供应商标识
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和电话等。
4.2.7 应急咨询电话
填写化学品生产商或生产商委托的 24 h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外进口化学品安全标签上应至少有一家中国境内的 24 h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4.2.8 资料参阅提示语
提示化学品用户应参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2.9 危险信息先后排序
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安全标签的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的先后顺序规定如下:
4.2.9.1 象形图先后顺序
物理危险象形图的先后顺序,根据GB 12268 中的主次危险性确定,未列入GB 12268 的化学品以下危险性类别的危险性总是主危险: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高压气体、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发火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其他主危险性的确定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危险性先后顺序确定方法确定。
对于健康危害,按照以下先后顺序:
如果使用了酷髅和交叉骨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图形符号;
如果使用了腐蚀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来表示皮肤或眼睛刺激;
如果使用了呼吸致敏物的健康危害图形符号,则不应出现感叹号来表示皮肤致敏物或者皮肤/眼睛刺激。
4.29.2 信号词先后顺序
存在多种危险性时,如果在安全标签上选用了信号词“危险”则不应出现信号词“警告”。
4.29.3 危险性说明先后顺序
所有危险性说明都应当出现在安全标签上,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顺序排列。
4.3 简化标签
对于小于或等于 100 L的化学品小包装,为方便标签使用,安全标签要素可以简化,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资料参阅提示语即可。
4.4 安全标签样例
安全标签样例见附录 A
5 制作
5.1 编写
标签正文应使用简捷、明了、易于理解、规范的汉字表述,也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义必须与汉字相对应,字形应小于汉字。相同的含义应用相同的文字或图形表示当某种化学品有新的信息发现时,标签应及时修订。
5.2 颜色
标签内象形图的颜色根据GB20576~GB 20599GB20601~GB20602 的规定执行,一般使用黑色图形符号加白色背景,方块边框为红色。正文应使用与底色反差明显的颜色,一般采用黑白色。若在国内使用,方块边框可以为黑色。
5.3 标签尺寸
对不同容量的容器或包装,标签最低尺寸如表 1所示。
表1 标签最低尺寸
5.4 印刷
5.4.1标的缘要加一个黑色边外应留大于或等于3mm的空白边宽度大于或等于1mm
5.4.2 象形图必须从较远的距离,以及在烟雾条件下或容器部分模糊不清的条件下也能看到。5.4.3 标签的印刷应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胶粘材料应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
6 使用
6.1 使用方法
6.1.1安全标签应粘贴挂栓或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
6.1.2 当与运输标志组合使用时,运输标志可以放在安全标签的另一面版,将之与其他信息分开,也可放在包装上靠近安全标签的位置,后一种情况下,若安全标签中的象形图与运输标志重复,安全标签中的象形图应删掉。
6.1.3 对组合容器,要求内包装加贴(挂)安全标签,外包装上加贴运输象形图,如果不需要运输标志可以加贴安全标签。见附录 B。
6.2 位置
安全标签的粘贴、喷印位置规定如下:
a)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b)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c)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6.3 使用注意事项
6.3.1 安全标签的粘贴、挂栓或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6.3.2 安全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栓或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栓或喷印标签。
6.3.3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或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安全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